高鹽廢水焚燒爐的主要操作參數是溫度、停留時間、操作壓力、過量空氣和燃燒器霧化。
1.焚燒溫度。一般廢水中有機物的氧化分解溫度和無機物的熔點大多在800-1200攝氏度之間。含碳燃料和有機物在600-900℃可裂解,易產生有害成分3,4苯并芘。然而,當溫度高于1000℃時,3,4苯并芘會分解為CO2和H2O。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當溫度高于1500℃時,NOx含量急劇增加,造成嚴重的二次污染。因此,焚燒爐的溫度一般在1000℃左右。
2.停留時間廢液在爐內的停留時間是提供給有機物的反應時間。停留時間短,難以達到理想的廢水有機物去除效果。不必要的停留時間會使爐容積過大,增加基建投資和運行費用。一般有機物完全氧化分解時間約為0.5—2s,而成分復雜的高濃度鹽染料廢水停留時間可能更長,廢水焚燒爐廢水停留時間宜為1.5—4s。
3.高鹽廢水焚燒爐的過剩空氣量一般為1.2-1.4。為了粉碎廢液并使其與空氣充分混合,從噴嘴噴出的流體必須是湍流的。在噴嘴頭部布置旋轉葉片、霧化葉片等霧化元件,增加噴嘴前方壓力,增加流體壓降,提高雷諾系數,加劇湍流,促進流體霧化,使其完全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