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鹽廢水焚燒爐是一種綠色處理設備,常用于各種廢棄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其原理是利用有機燃料的燃燒,在高溫下對被處理物進行焚燒和碳化,而不是一般的掩埋處理方法。
高鹽廢水焚燒爐的溫度:控制高鹽廢水焚燒爐的溫度非常重要。溫度控制不僅有利于二惡英的分解,還會影響垃圾在焚燒過程中是否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我們通過電腦控制爐溫來實現(xiàn)燃燒過程的自動控制:通過設置爐溫測點來控制高鹽廢水焚燒爐的溫度,可以達到750秒和2秒的環(huán)保要求。
停留時間:停留時間是指待焚燒的廢物在焚燒條件下氧化、分解,然后轉化為無害物質所需的時間。停留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焚燒效率和爐膛的設計尺寸。影響停留時間的因素很多,如溫度和爐內(nèi)空氣與垃圾的混合比。為了保證燃燒物質的完全分解,我們規(guī)定廢物應在700℃左右的高鹽廢水焚燒爐中停留40分鐘左右。
過量空氣系數(shù):指實際燃燒空氣量與燃料量和理論空氣量的比值。這是反映燃料與空氣比例的一個重要參數(shù)。通常用符號“α”表示。在各種爐子或燃燒室中,為了使燃料盡可能完全,實際供給的空氣量總是大于理論空氣量,即過量空氣系數(shù)必須大于1。但燃燒理論和運行經(jīng)驗表明,如果α過大或過小,都不利于燃燒,即不同的高鹽廢水焚燒爐有各自的過量空氣系數(sh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