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鹽廢水焚燒爐是常用于各種廢品動物無害化處理方面的一種綠色處理設備。其原理是利用有機燃料的燃燒,將要處理的物體進行高溫焚燒碳化,來替換常見的掩埋處理方式。
高鹽廢水焚燒爐溫度:高鹽廢水焚燒爐溫度的控制是很重要的,溫度的控制不光有利于二惡英地分解,控制的不好也會影響垃圾在焚燒的過程中是否會產生二次污染。我們一般通過電腦控制爐溫實現燃燒過程的自動控制:通過設置爐膛測溫點對高鹽廢水焚燒爐進行溫度控制,能夠達到750、2秒的環保要求。
停留時間:停留時間是指待焚燒廢物在焚燒條件下發生氧化、分解,然后轉變成無害化物質所需的時間,停留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焚燒的效率,也影響到爐膛的設計尺寸。影響停留時間的因素很多,如溫度,空氣在爐內同廢物的混合比例。為保證待燃燒物完全分解,我們規定廢物在高鹽廢水焚燒爐內700℃左右停留約40分鐘左右。
過剩空氣系數:指實際燃燒的空氣量與燃料量和理論空氣量之比。 這是反映燃油與空氣比例的重要參數。 通常用符號“α”表示。 在各種熔爐或燃燒室中,為了使燃料盡可能完整,實際供應的空氣量始終大于理論空氣量,即 多余空氣系數必須大于1。 但是,燃燒理論和操作經驗表明,α太大或太小都不利于燃燒,也就是說,不同的高鹽廢水焚燒爐具有自己的過剩空氣系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