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形態,可將需焚燒危險廢物分為固態狀、液態三種(考慮氣態)。實際作業時 ,需結合廢物特性,對廢物按包裝、形態進行分類、預處理及貯存。
固態廢物:
固態廢物常見包裝包括散裝、桶裝等形式,根據常規焚燒爐進口要求,長寬高均不宜超過0.4米,粒度為0.1mx0.1mx0.2m,不符合尺寸要求的廢物,需提前進行破碎,破碎機應布置在預處理間的一端,破碎機應采用氮氣保護等手段避免著火,破碎機與廢物貯坑之間應以防火墻隔開。廢物無論是否破碎,都應根據熱值、鹵素、金屬等成分含量,分別在不同料坑存放,整個預處理間應密閉微負壓狀態,確保有害氣體不外溢。
針對不宜或無法將廢物與包裝桶分離的情況,應設置桶裝廢物進料裝置。桶裝進料系統布置在爐前,通過垂直提升機將桶裝廢物提升至水平軌道輸送機上,然后自動送入爐前溜槽內。散裝固體廢物先進入廢物貯坑,用抓斗吊車將其在貯坑中混合,盡量使廢物性質、熱值均勻。醫療廢物的貯存有冷藏清洗等特殊要求,進料通道及貯存空間均應專用,不應和其他危廢混用。
此外,還應剔除不宜焚燒的危險廢物,包括:燃燒值小的;不能在焚燒中處理的有毒化合物;有大量重金屬的化合物。對于含水量較高的危險廢棄物,不能直接焚燒,應進行分離及烘干,減少焚燒體積,增加燃燒值。分離可采用離心、壓濾等技術;烘干可采用直接烘干(接觸法)、間接烘干(對流法)、輻射烘干(紅外線、微波)等技術。
膏狀廢物:
對難以分離及烘干的含水率較高的油漆渣等膏狀危險廢物,可采用沉淀及固化技術,減少焚燒體積,增加燃燒值。理論上,沉淀技術主要通過添加藥劑達到固液分離的效果;固化則是通過添加新物質有毒化合物不再移動,在化學及力學方面更加穩定,處理無機/有機污泥及含金屬污泥效果更好。實際上,油漆渣等膏狀廢物雖然可焚燒廢物總比例不高,但因其特殊的形態給進料造成了一定難度,較可行的方法是摻拌粉狀料后以抓斗等固體廢物進料通道直接進料,粉狀料可以是熟石灰,干木屑或其他需焚燒粉體料,混合及貯存過程中需注意避免揚塵。
液態廢物:
液態廢物在焚燒單元的處理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焚燒 ,另一種是轉包裝后焚燒。前者是指以桶裝為主要包裝方式的廢液,直接噴入焚燒爐處理,這種情況下,廢物的預處理主要需注意以下兩點:
(1)提前備料, 重點需檢查不同包裝內廢液的均-性,否同種廢物、有無分層、沉淀、揮發等異常情況,避免噴燒性質差異大的廢液給焚燒工況造成大幅度波動或出現堵塞噴槍等工藝事故。
(2)處理過程中注意進料速率及與其他形態廢物進料量的配合, 避免爐內溫度大幅波動,轉包裝廢物,首先應根據廢物接收情況設置合理的貯存罐, 并配備必要的設施,進行有效的作業管控。
(3)貯存罐的設置應該遵循不同熱值、不同腐蝕性的廢液分別存放的原則,一般情況下應設 置高熱值、中熱值、低熱值及腐蝕性等四類廢液貯罐,以滿足不同性質的液體暫存需求。
(4)配備過濾、伴熱、吹堵、沉渣排放等必備的輔助設施。廢液先經過濾以濾除雜質,提高廢液熱值,盡量使進爐廢液熱值勻 ,并將低熱值液體噴入回轉窯,高熱值液體噴入二燃室。并根據焚燒情況確定各種廢液的輸送時段和流量。
(5)不同液體儲存到同-貯罐時一定要注意它們的相容性,應逐包裝進行相容性測試,避免廢物發熱、沉淀、氣等不相容反應。